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我委对下列宗地做出闲置土地处置决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使用权人
地块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
处置方式
1
广东空港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花都大道以南、龙港路以东
65475平方米
工业用地
扣除定金,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广东空港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