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报批清塘路三期(和瑞路-镜塘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同意你局报来的《清塘路三期(和瑞路-镜塘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版)。
二、项目代码:2405-440100-04-01-989877。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北起白云片区人和镇和瑞路,南至花都片区新雅街镜塘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清塘路三期(和瑞路-镜塘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线型基本呈南北走向,道路路线全长约 1.026 千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 41596万元,其中:工程费10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含用地费用)30988万元、预备费57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资金。
七、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