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建设主体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建设地点 | 广州空港经济区 | 建设工期 | 27个月 |
总投资 | 31528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本项目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西起新花大道,接顺现状平石路往东跨越铜鼓坑涌,下穿大广高速后,跨越东湖干渠及西部排水河,东止于机场西路。拟新建道路全长约1.3km,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照明、绿化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及电力管沟工程等。 |
审批处室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局 | 联系电话 | 36069046 |
电子邮箱 | wulj@gz.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0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615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 (以上应填写《广州空港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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