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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穗空港投批〔2025〕12号
发布时间:2025-07-28 10:59:18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报批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完善片区路网,强化机场西货运区与临空经济区的互联互通,助力空港起步区的开发,同意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0100-04-01-396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西起新花大道,接顺现状平石路,往东跨越铜鼓坑涌,下穿大广高速后,跨越东湖干渠及西部排水河,东止于机场西路。拟新建道路全长约1.3公里,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照明、绿化、给水、污水、雨水、交通及电力管沟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1528万元,其中工程费1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118万元(含征地拆迁费8316万元及管线迁改费573万元),预备费约23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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