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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惠肇高速复合地面通道(太成立交-迎春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穗空港投批〔2025〕11号
发布时间:2025-07-28 11:05:10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报批惠肇高速复合地面通道(太成立交-迎春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项目建设契机,节约综合工程投资和用地,满足周边交通出行需要,同意惠肇高速复合地面通道(太成立交-迎春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0100-04-01-36291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白云片区人和镇国道106西南侧、机场高速西侧,与惠肇高速形成复合通道,线型呈东西走向,东起于大拇指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的纵二路,自东往西途经太成安置区、凤和城,西终于迎春路。拟新建2条市政道路,全长约2.3km。其中,地面辅道长约1.93km,为城市支路,宽20~38.5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为惠肇高速复合地面道路。纵二路北延线长约0.37km,为城市支路,宽20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 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管沟、照明、绿化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997万元,其中工程费185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731万元(含征地补偿费9223万元),预备费168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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