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报批镜塘路东延线(纵二路至方华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完善广州空港经济区南部路网结构,构建多通道、多节点的“片区-高速”衔接体系,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同意镜塘路东延线(纵二路至方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2-440100-04-01-835249)。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镜塘路东延线(纵二路至方华公路)工程西起于新型储能基地地块纵二路交叉口西侧,向东沿同富路止于方华公路,全长约1.9千米(不含鸦湖安置区配建段)。其中下穿机场高速隧道长约0.68千米,新建道路约0.27千米,改扩建道路约0.95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51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5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6022万元,预备费约404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