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报批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0100-04-01-3967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西起新花大道,顺接现状平石路,往东跨越铜鼓坑涌,下穿大广高速后,跨越西部排水河及东湖干渠,东止于机场西路;拟新建全长约1.3公里的城市主干路(含两座跨河涌桥梁),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29220.9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732.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67.75万元,预备费用1420.83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