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2022〕3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穗空港规字〔2023〕5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穗空港委发〔2023〕16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2024年度航空客货运补贴(第一批)申领材料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经审核,本次补贴金额合计26758.4329万元。现将复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客运部分
(一)客运航线补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莫尔兹比港”航线、伊拉克航空公司广州代表处“巴格达-广州”航线、科威特航空公司广州代表处“科威特城-广州”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2945万元。其他客运航线审核未通过。
(二)机场中转旅客补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通过,补贴金额3500万元。
二、货运部分
(一)货运航线补贴。顺丰航空有限公司“广州-鄂州”航线、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广州-杭州”航线、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广州-重庆”航线、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上海代表处“广州-阿布扎比”航线、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海浦东(T)-蒂华纳-墨西哥圣卢凯-洛杉矶”航线、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广州-新德里”“广州-金奈”“广州-孟买”“广州-拉合尔”航线、德国欧陆航空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广州-辛辛那提”航线、印度靛蓝航空公司广州代表处“加尔各答-广州”航线、韩国大韩航空公司广州办事处“广州-仁川”航线、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广州-吉隆坡”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18648.77万元。其他货运航线审核未通过。
(二)全货机投放补贴。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222W”“223G”全货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223S”全货机审核通过,补贴金额680万元。
(三)国际货物中转补贴。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审核通过,补贴金额34.6629万元。
(四)特殊货物处理补贴。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审核未通过。
(五)国际航空货物组货补贴。广州新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亿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喜洋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艺骏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空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港恒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950万元。
凡对上述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9日-8月4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保税业务管理局,020-86835133;电子邮件:gzkgwbsj@gz.gov.cn。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个人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