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2022〕3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穗空港规字〔2023〕5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穗空港委发〔2023〕16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2024年度航空客货运补贴(第二批)申领材料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经审核,本次补贴金额合计12791.88万元。现将复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客运部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布达佩斯”“广州-旧金山”“广州-洛杉矶”“广州-多哈”航线、巴林海湾航空公司上海代表处“广州-巴林”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8460万元。
二、货运部分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安克雷奇-纽约肯尼迪-安克雷奇-广州”航线、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广州-吉隆坡”航线、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广州-郑州”“广州-北京”航线、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广州-无锡”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4331.88万元。其他货运航线审核未通过。
凡对上述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10日-2月14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保税业务管理局,020-86835133;电子邮件:gzkgwbsj@gz.gov.cn。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个人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