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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空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二次)(已结束)
发布时间:2016-01-10 16:00:00 发布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 阅读次数:-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东起流溪河-106国道、西至106国道-镜湖大道-流溪河、南起新石路、北至花都大道,约135.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白云机场控制区、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及其周边地区。
2.规划定位:国际航空枢纽、国家航空产业集聚区、国际航空都市区、国家空港体制创新试验区。规划以白云机场航空枢纽为依托,着力发展航空物流、维修制造等航空产业;着力建设生态宜居型国际航空都市区。构建辐射全球的国际航线网络、构建开放先导型经济体系、构建高效的对外合作平台,建成我国航空经济改革发展的示范区。
3.发展目标:到2025年,白云机场旅客客流量达到9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300万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示范区产业集聚发展,成为带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动力。建成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宜居宜业的航空新城。
4.规划结构:规划建设综合保税区、航空维修制造区、航空物流区、航空总部商务区、航空高端制造区、公共服务区、配套服务区和生态保护区。
二、规划方案实施环境污染因素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产生的污染源包括水污染源、大气污染源、噪声源、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
(1)水污染源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花东、新华、竹料、龙归、白云国际机场、花山等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源来自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生活燃料废气及餐饮油烟废气等,主要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油烟等。规划区燃料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从源头减少燃烧废气污染物产排量,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净化或焚烧净化,酸碱废气采用中和吸收进行净化,餐饮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各类废气经治理措施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
(3)噪声、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类公用设备(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等)、机动车噪声以及轨道交通的列车行驶的振动等。各类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吸声、消声处理,边界处的噪声达到国家有关噪声排放的标准限值;轨道交通通过减振措施减缓列车振动影响,达到国家振动环境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业固体废物、办公及市民生活垃圾。另外有餐厨废物、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等。规划区建设城市废物中转回收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卫生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交有资质的部门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等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5)环境风险影响:储油罐、油输油管、加油站、加气站、城市天然气管道系统等泄漏或破裂引起火灾爆炸风险,导致人员伤亡、污染环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系统,降低环境风险的危害。
(6)生态保护:建设过程会产生水土流失,规模开发造成绿地减少,土地硬化,影响区域生态效应为。通过生态避让、生态补偿、生态恢复、建设绿化体系、设置渗水地面、合理选择绿化植物、采取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等综合方法控制规划实施的生态影响。
三、主要环评结论:
广州航空经济示范区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环保措施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补偿,区域生态完整性仍然得到保持。本规划在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划内容后可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协调,在落实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基础上,可以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广州航空经济示范区规划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①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调查表见本公告链接,公众可以登录查阅。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发回公众参与表或回函、来电。
② 公众到规划单位广州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或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查阅索取。
(2)查阅期限:本公告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区内外的居民及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规划区范围目前环境状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本规划实施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④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16年1月11日至22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张贴公告:在本规划区影响范围的居民区、单位等处张贴公告。
(2)网上公示:在广州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gw.gz.gov.cn/)上发布公示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调查表。
(3)纸质本备查:在规划单位广州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及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公众参与调查表供查阅。
八、 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工,电话:020-36050030,传真020-36062000,电子邮箱:wangdaoping@gz.gov.cn,通讯地址:510470,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口岸综合楼412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廖工,电话:020-87545797,传真020-87540073,电子邮箱:Liao902@126.com,通讯地址:510620,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
 
                                                                           广州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
                                                                           二O一六年一月一十一日
 
链接文件1:《广州航空经济示范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链接文件2:《广州航空经济示范区规划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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