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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同意在我市实施海关监管先行先试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3-11-22 16:00:00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11月22日,海关总署函复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有关先行先试政策措施的意见》,署加函〔2013〕360号),对我省提出的拟在南沙保税港区和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实施先行先试政策措施请求作出答复,明确将对属于海关事权范围的“境外入区货物减免滞报金、取消保税货物进出园区审批”等10条措施,支持实施,加快广东开放型经济发展。(市外经贸局、市空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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