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3年3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航空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航空维修制造产业的扶持力度,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根据《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在2020年版《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穗空港规字〔2023〕2 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对推进广州空港经济区航空维修制造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废止必要性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并积极顺应航空维修制造产业发展态势,进一步提升产业政策的规范性与适配性,《若干规定》已无实施必要。
目前,我委正在制定新的航空制造与航空服务产业政策,将更贴合当下工作要求与产业发展实际,持续赋能广州空港经济区航空制造与航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经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废止《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穗空港规字〔202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