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我委在官网上公开征求《废止<促进招商载体经济发展办法>(穗空港规字〔2023〕3号)及<鼓励招商中介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穗空港规字〔2023〕4号)》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24年12月15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