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我委组织编制了《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业产业区块优化方案》, 该优化方案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2025年3月5日)起生效。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业产业区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由市工业和信息化、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kgw.gz.gov.cn )。
特此通告。
附图: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业产业区块优化方案通告附图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