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空港经济区AB08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花山净水厂及周边地区(空港经济区CE05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2项议题已完成批前公示,并经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我区批准(穗空港委函〔2018〕38号),自批准之日(2018年1月1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区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区网站。
特此通告。
附图:附件1.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空港经济区AB08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告附图.pdf
附件2.花山净水厂及周边地区(广州空港经济区CE05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告附图.pdf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