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广州空港经济区(花都区)2019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一批)建新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按照相关规定,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方案》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花东镇七庄村和李溪村,总面积为108.4680亩。
经核查,本次建新区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6.1785亩(耕地68.0310亩、园地25.1745亩、其他农用地2.9730亩,其中可调整地类25.1745亩),未利用地12.2895亩(见附件1)。建新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城乡建设用地(见附件2)。
二、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增加购买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下达广州空港经济区增加购买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入任务为1100亩。本次拟使用节余指标108.4680亩,《实施方案》获批后,广州空港经济区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剩余991.5320亩。
三、公示期限
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6日,共30天。
如对《实施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者,请于2020年9月26日前向我委提出,反馈方式如下: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花都区雅瑶东路绿港三街3号A栋,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中心收。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查询网址http://kgw.gz.gov.cn/,下载并填写《公示反馈意见表》,发送至邮箱gzkgwtfzx@gz.gov.cn。
联系电话:020-36067584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雅瑶东路绿港三街3号A栋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