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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州空港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5:57:13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文件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广州空港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806会议室召开(地址: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大楼)。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广州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3月24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gzkgwgjj@gz.gov.cn,并备注“听证会报名”。

  (三)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型(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于3月31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本官网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20-36066674。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x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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