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北侧地块(空港经济区AB051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高增站留用地项目(空港经济区A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和瑞路一号地块(空港经济区AB0510、AB05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共3项规划成果已完成批前公示,并经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批准(穗府(空港委)规划资源审〔2024〕7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4月6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委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kgw.gz.gov.cn/)。
特此通告。
附图:1.《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北侧地块(空港经济区AB051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pdf
2.《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高增站留用地项目(空港经济区A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pdf
3.《和瑞路一号地块(空港经济区AB0510、AB05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pdf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