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部分行政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2022〕1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仓储用地统筹规划优化》《东华工业园片区地块(空港经济区AB0515、AB06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等2项规划成果,请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