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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空港经济区110千伏三凤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空港经财〔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2-23 11:54:27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报审广州空港经济区110千伏三凤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议书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州空港经济区110千伏三凤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项目建议书》(修编版)。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北部的花都大道,东起110千伏三凤站(近龙港路),西至106国道的平山村,沿花都大道南侧路堤共3700m,暂按3回110kv电缆沟(结构宽2.1m,高1.83m)3530m,4C埋管(HDPE管 12+3孔)100m、电缆桥架(钢箱梁结构)70m敷设。建设内容为电力管沟土建工程(含绿化修复)、交通疏解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367.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307.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5.62万元,基本预备费494.38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在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中安排解决。

  四、该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五、项目建设期:19个月。

  六、项目按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2023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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