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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项目核准的批复
穗空港委核准〔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10-27 10:34:55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用冷负荷的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区域用能的经济性与持续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和《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意建设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2308-440100-04-01-577695)。

  项目单位为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广州空港经济区白云片区机场高速东侧、方华公路以西AB0503035地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本项目拟建供冷站内部分土建及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以及站外管网工程。供冷范围为北至迎宾大道,南至规划机场大道、东至方华公路、西至机场高速区域内的会展中心和商业商务两部分,其中会展中心部分供冷面积约25万平方米,商业商务部分供冷面积约40万平方米(商业商务部分供冷面积暂估,后期需与相关业主单位协商确定)。采用水蓄冷技术,选用7台2100RT定频离心式电制冷主机和2台1200RT变频离心式电制冷主机,最大蓄冷量为65600RTH。
  四、项目总投资为20936.6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612.9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6.36%,由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供冷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偿还。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22〕4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401002022B06626)、《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二期产业项目建设监管协议》《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服务运营项目三方协议书》《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办理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审查。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白云区政府、委规建局、委土发和质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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