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用冷负荷的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区域用能的经济性与持续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和《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意建设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2308-440100-04-01-577695)。
项目单位为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广州空港经济区白云片区机场高速东侧、方华公路以西AB0503035地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本项目拟建供冷站内部分土建及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以及站外管网工程。供冷范围为北至迎宾大道,南至规划机场大道、东至方华公路、西至机场高速区域内的会展中心和商业商务两部分,其中会展中心部分供冷面积约25万平方米,商业商务部分供冷面积约40万平方米(商业商务部分供冷面积暂估,后期需与相关业主单位协商确定)。采用水蓄冷技术,选用7台2100RT定频离心式电制冷主机和2台1200RT变频离心式电制冷主机,最大蓄冷量为65600RTH。
四、项目总投资为20936.6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612.9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6.36%,由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供冷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偿还。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22〕4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401002022B06626)、《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二期产业项目建设监管协议》《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服务运营项目三方协议书》《广州空港中央商务区集中供冷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办理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审查。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白云区政府、委规建局、委土发和质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