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区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公务员岗位,共计9个(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与资格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放宽至40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满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4、现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科员职务(公安系统为三级警长及以下职务),现任职级需与所报选调职位职级相同。自选调报名之日起,职级发生变动,与选调岗位条件不一致的,按选调岗位条件任职定岗。
5、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9:00起,至2016年1月20日下午17:00时止。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4、如选调职位人数与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二)资格复审
岗位匹配性测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工作证、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或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岗位匹配性测试。
(三)岗位匹配性测试
根据各岗位的需求决定测试的形式、内容及程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体检:岗位匹配性测试结束后,根据每一个职位的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入围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广州空港经济区网站(http://kgw.gz.gov.cn/)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我区前往考察函件者,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组织考察期间,本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五)确定人选并公示
考察完成后,对通过组织考察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经考察认为相关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并公示空缺情况。)
五、其他事项
我区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20-360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