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执行《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穗空港规字〔2023〕6号)第四条“企业迁入奖”。
特此通知。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