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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航空客货运补贴复审结果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1 16:31:30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2024年,根据《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2022〕3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穗空港规字〔2023〕5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穗空港委发〔2023〕16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2023年度航空客货运补贴申领材料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经审核,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上海代表处“广州-阿布扎比”航线运营年度内民航局批复127班,实际执飞126班,未达到民航局批复的上限班次,且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因此该航线审核未通过。

  2025年5月10日,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向我委补充提供了相应佐证材料。2025年5月30日,我委组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召开复审工作会议。经审核,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上海代表处“广州-阿布扎比”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630万元。现将复审结果补充公示。

  凡对上述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12日-6月18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保税业务管理局,罗先生,020-86835133;电子邮件:gzkgwbsj@gz.gov.cn。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个人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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