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规定,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重点开发区域内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负责整体规划、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行政审批、项目筹建和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园区建设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征地拆迁及人口、综治、维稳及信访等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由所在地政府负责。
根据《广州市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领导接访活动。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