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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州空港经济区2017年度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7 06:15:00 发布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 阅读次数:-

各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穗来穗领办〔20183号),为做好我区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的初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711日至20171231日,在广州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就业创业的来穗人员,吸纳来穗务工人员就业创业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和窗口单位)和企业。

二、资格条件

(一)优秀异地务工人员。

1.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在广州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就业,成绩优异;

2.已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在现单位连续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达到3年及以上;

3.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有在本市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71231日);

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

5.热爱本职,能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岗位上发挥羊城工匠精神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满5年期限。

(二)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

参评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的来穗人员在具备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条件的基础上,须获得中级(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并正在从事相应职业或岗位;对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执业)标准的需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个人技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行业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应用新技艺和先进服务操作方法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本岗位(工种)高难度的技术操作问题,总结制定先进操作方法和服务程序,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在国家、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有获奖证书)。

(三)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

在广州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且来穗务工人员超过30人,或评选年度内服务来穗务工人员100人以上的公共服务组织。领导班子须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投诉,201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强,与时俱进,能及时研究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在我市枢纽型网络城市建设中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注重提升服务质量,鼓励管理创新。员工队伍素质高,做到文明服务、特色服务、精细服务,整体服务质量在全行业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重视行业诚信建设,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管理水平在全市行业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作业绩突出;

4.在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中践行“工匠精神”并作出突出贡献,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营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5.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好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关爱来穗务工人员,实行同工同酬;注重企业内部建设,建立了党支部或工、青、妇等党群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三、推荐名额

各用人单位最多可推荐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各1名,可自荐为先进集体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将在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单位中择优推荐1名优秀异地务工人员、2名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和1个先进集体单位参与全市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对激励我区来穗人员自强不息、发奋进取、努力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来穗人员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用人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宣传发动。各用人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和发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积极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和先进集体推荐申报工作。

(三)重点面向基层推荐。推荐对象重点向在基层和一线岗位工作的来穗务工人员倾斜。

(四)材料报送要求。推荐候选人员的须如实填写附件1,并按附件1规定提供材料,同时还需提供个人缴税证明材料;推荐先进单位的须如实填写附件2,并按附件2规定提供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在2018211日前报送我局,逾期不再接受申请。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附件:1.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候选人推荐表

      2.广州市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单位推进表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826

 

(联系人:谢洁锋,联系电话:36067416E-mailxiejf@gad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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