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分行营业部)、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分行):
广州空港经济区经济发展和财政局现接受合格的国内申请人提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认定的内容及部门
1.资格认定内容:代理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通过资格认定的商业银行可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服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资格认定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经济发展和财政局
二、资格认定条件
1.广州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总行、省分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分行;
2.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2017-2019年度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
3. 在广州空港经济区区内至少有一个营业网点
三、公告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
四、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1、申请提交方式:申请人在2017年9月25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申请材料邮寄至广州空港经济区经济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口岸综合楼
邮编:510470
联系人:朱珏源
联系电话: 020-36066250
2、申请人提交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申请人资格认定书面申请及承诺函;
(2)申请人申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情况、内控管理、服务水平等);
(3)申请人经营情况表(附件);
(4)《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广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
附件:申请人经营情况表
广州空港经济区经济发展和财政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