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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与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0 02:49:00 发布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等有关规定,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规委会”)作为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现按程序开展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员聘任资格

(一)热爱城市规划工作,具备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熟悉空港经济区的情况,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二)承认和遵守空港规委会的各项章程,能按时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

二、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推选委员候选人的社会团体或机构,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推选表》(详见附件,可从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向空港规委会办公室索取)加盖公章后送交空港规委会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有任何疑问可于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或直接向空港规委会办公室咨询。

(二)空港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南四路白云口岸综合楼

邮政编码:510470,联系人:彭思敏,36066091

网址:http://kgw.gz.gov.cn/

 

附件: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推选表

 

 

                                     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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