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
被投诉人1: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五冶大厦
被投诉人2: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绿港三街3号广州空港中心A栋301室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参与了“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C)(项目/标段编号:JG2021-12956-003,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后,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向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提出异议,因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向我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提出投诉。情况如下:
投诉人称:
一、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委托期限为“2021年10月24日至2022年1月24日”,不够120天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有效期120天要求,应当否决其投标。
二、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投标文件中第1094页至1128页(施工组织设计的第60页至94页),显示的为“抚州市学原小区施工组织设计”,此部分方案不应计入本项目,则该施工组织设计缺失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最新颁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该项应不得分。
四、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最新颁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该项应不得分。
五、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执业证未提供执业证书发证时间面,只能按2015年起计算,则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期限为6年,该项应得2分。
六、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造价负责人为中级职称,且未提供职称证资料,该项应不得分。
七、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为11个,工程奖项国家级10个,省级9个,市级5个,工法为3个。业绩应扣减2.5分,工程奖项应扣减1.35分,工程研发能力(工法项)应扣减2.5分。
八、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高于80%,财务指标项应不得分。
被投诉人1称:
一、其递交的授权委托证明书的期限为授权委托期,并非投标有效期。且其投标文件《投标函》第7点已明确: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招标文件须知中第15条明确“投标有限期120日历天",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进行了响应,符合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二、其投标文件第1094页至1128页(施工组织设计的第60页至94页)出现“抚州市学原小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在页眉部分,不属于投标文件正文内容。涉及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工期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等均严格按照“广州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C)”提供的设计图纸等实际情况进行了针对性部署和响应,和招标工程内容完全一致,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了响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要求。
三、认定其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最新表彰文件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2680号),并已在投标文件完整提交该文件。
被投诉人2称:
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活动的所有过程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关于投诉人所述评分问题,鉴于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全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其表示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招标人称:
一、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委托期限为:2021年10 月24日至2022年1月24日,该委托期限并非投标有效期。经查,该单位在投标文件《投标函》第7点中已对投标有效期进行响应。
二、尊重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标段的评审结果。
三、已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粤建规范〔2018〕6号)》及监管部门招标投标指引的要求,公示评标报告。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协助调查时均认为:
投诉内容需进行复核。
复核情况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认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资格审查的要求,未否决其投标。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标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否决其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认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符合“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得5分”的评审要求。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符合“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得5分”的评审要求。
五、评标委员会认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符合“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8年(含8年)以上的,得3分”的评审要求。
六、评标委员会对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造价负责人”项的评分予以纠正,原评分为3分,纠正后该项得分0分。
七、评标委员会维持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业绩”项的原评分。
八、评标委员会对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奖项”项的评分予以纠正,原评分为2.6分,纠正后该项得分2.65分;
九、评标委员会对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研发能力”项的评分予以纠正,原评分为9分,纠正后该项得分6.5分。
十、评标委员会对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指标”项的评分予以纠正,原评分为6分,纠正后该项得分0分。
经查: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1条内容为: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1项审查内容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须审查的资料: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经查,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第7点已对投标有效期进行响应;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了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且授权有效。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其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审内容中载明“优: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准确,技术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且含有具体绿色施工措施的,得10分。良: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较好,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较好,技术措施能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且含有相关绿色施工措施的,得8分。中: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法一般,或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基本可行,或技术措施能基本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且含有相关绿色施工措施的,得6分。差:不满足上述优、良、中评审标准的,得4分”。该项为评分项,不属于否决投标情形。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对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分,未否决其投标。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研发能力”评审内容中载明“2、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5、(2)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颁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为准;……;须提供上述表彰文件对应企业名称所在页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2680号)及相关资料是该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唯一表彰文件,且该公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颁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给予计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研发能力”评审内容中载明“2、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颁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为准;……;须提供上述表彰文件对应企业名称所在页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2680号)及相关资料是该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唯一表彰文件,且该公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颁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给予计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安全负责人”评审内容中载明“1、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8年(含8年)以上的,得3分;2、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5年(含5年)以上的,得2分;3、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3年(含3年)以上的,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次得分计算。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执业证年限以执业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了安全负责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记录页面,证书显示其最早的注册有效期至2015年5月31日,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注册有效期为3年。据此,该安全负责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始执业时间应至少在2012年5月前,即执业证年限9年或以上。评标委员会维持原评审结论。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造价负责人”评审内容中载明“1、造价负责人获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8年(含8年)以上的,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得3分;2、造价负责人获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5年(含5年)以上的,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得2分;3、造价负责人获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3年(含3年)以上的,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次得分计算。提供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执业证年限以执业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造价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不满足该项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该项评分予以纠正。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业绩”评审内容中载明“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8分。注: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没有提供的不得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建筑工程EPC(或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且合同金额50000万元以上的业绩11项。评标委员会维持原评审结论。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奖项”评审内容中载明“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15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1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05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工程奖项: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钢结构金奖。仅计算作为主承建单位获奖,参建单位获奖不予计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指各类省级工程质量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各类市级工程质量奖(如:结构奖、詹天佑故乡杯等)。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仅计一次,且只计算所满足的最高级别的获奖;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为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及子、分公司(指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均不计算在内。投标单位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10个、省级工程质量奖9个、市级工程质量奖5个。评标委员会对该项评分予以纠正。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研发能力”第一项评审内容中载明“1、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装配式省、部级及以上工法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4分;获得装配式市级工法的,每项得0.25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工法: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一工法不重复得分。工法名称应含“装配式”字样,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省、部级装配式工法证书3个。评标委员会对该项评分予以纠正。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财务指标”评审内容中载明“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1)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低于80%(不含)得2分;(2)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低于80%(不含)的基础上,再每降低0.5%增加1分(不足0.5%按线性插值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财务指标: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根据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其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率均高于80%。评标委员会对该项评分予以纠正。
十一、招标人已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粤建规范〔2018〕6号)要求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无需公开详细得分。
综上,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造价负责人职称证书不满足“造价负责人”评审项的要求,评审有误属实;“工程奖项、工程研发能力、财务指标”等三个评审项的评审有误属实。鉴于招标人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已进行复核并予以纠正,否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无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如当事人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