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实行规划委员会制度。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规委会”)计划于近期启动换届,现按程序开展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委员候选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个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热爱规划工作,具备规划方面的基本常识,熟悉广州空港经济区的城市情况。
(二)承认和遵守空港规委会的各项章程,能按时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
(三)专家委员原则上需从事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十五年以上,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
(四)公众代表委员需熟悉本市规划工作情况或具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优先。
二、推荐程序
请有意向推选委员候选人的社会团体或机构,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推选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送交空港规委会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有任何疑问可于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或直接向空港规委会办公室咨询。
(二)空港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708室
联系人:钟洁飞、江美芳,36066091、36062847
网址:http://kgw.gz.gov.cn/
附件: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推选表.doc
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