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招商载体认定的通知》,我委组织开展了招商载体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空港委书面反馈。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或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逾期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七天)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705室
联系电话:020-36050417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