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查验“没问题” 企业享“免单”
发布时间:2015-10-08 16:00:00
发布单位: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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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六部委《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在广东省佛山市正式启动。
9月18日下午,广东省丝丽国际集团兆丰物流有限公司的一批针织布在佛山车检场等待通关,广州海关下属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依法依规对该批货物实施查验。经查验,两柜货物均“没有问题”,海关在有关单证批注“同意放行”、“查验无异常”后,予以放行。在以前,企业需向查验服务单位支付相关费用,而如今则享“免单”,由政府买单。
按规定,企业货物申报过关时,海关有权依法对其进行查验。在查验过程中,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为配合海关查验,查验服务单位需要对涉及查验的货柜开展从堆场移至查验场地、拖至地磅位置实施过磅作业,对货柜进行掏箱(装卸)等作业。上述作业是查验服务单位提供的一种服务,因而外贸企业需要向其支付相应费用。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启动后,意味着如果海关查验确认货物没有问题,那么由政府财政负担此类费用。
“这次改革试点,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广东省丝丽国际集团兆丰物流有限公司魏经理说,“在现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降低成本就可以赢得优势。实施这项改革后,我们被查验的每票货物能减少大概400元的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费用负担。”
佛山海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改革不仅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还省却了缴纳费用环节的耗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通关速度。
海关提醒:并非所有进出口货物因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都能享受此项改革红利。一旦在查验中发现货物有问题,那么相关费用仍由进出口企业自行承担。因此,这项改革确保了绝大多数守法经营的进出口企业能最大程度地享受相关便利,同时也令部分违法企业增加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规范报关行为,体现了“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
此外,进出口空箱、空车的查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等因查验所产生的费用暂时不列入改革范围。(来源:海关总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