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广州空港经济区完成首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空港经济区冯志坚副主任向九湖村商业区项目业主发出《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这是《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试行办法》公布施行以来,空港经济区发出的首张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九湖村商业区项目业主6月12日下午3点在网上进行申办,当天下午广州空港经济区办理完毕,项目业主第二天即拿到了备案证,对广州空港经济区的办事效率表示十分满意。
据悉,《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试行办法》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的形式于2015年12月30日予以公布,2016年2月1日施行。2016年3月15日上午,在蔡朝林副市长的见证下,广州空港经济区孙秀清主任代表空港经济区与市发展改革委等14家单位签订了《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权限委托协议书》,各单位将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范围内的管理权限依法委托给空港经济区实施。在省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和市发展改革委的具体指导下,广州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内的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系统(www.gdtz.gov.cn),选择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发改委授权)作为备案部门申办投资项目备案业务。
广东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第一个、也是全国唯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试点省份。广州空港经济区作为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试点区域,现正全力加快审批系统建设,筹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好市级管理权限,同时有国税、地税、海关、检验检疫等派驻办公,真正实现“空港事、空港办”,企业投资便利化程度将大幅提高。(区经财局)
(申办企业对空港经济区的高效办理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