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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4 15:37:05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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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2022〕3号,以下简称《已有措施》)印发实施后,对市场主体发挥了较好的激励效益。面对航空货运市场新形势新变化,为高标准推进广州航空客货运“双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现印发实施了《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以下简称《补充措施》)。

  《补充措施》主要补充了以下内容:

  一是新增加密定期国际全货机航线补贴,对加密不同区域航线,按实际出港航班班次给予1.5—12.5万元、进出港货量给予50—250元/吨的一次性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新开全货机航线首个运营年度补贴标准的50%。

  二是优化全货机投放补贴,将全货机投放补贴条件放宽至“航空公司新投放全货机”,并适当提高主基地航司的补贴标准。

  三是对主基地航空公司全货机的中转联运国际货物及机场空侧货站生鲜冷链货量增长给予一定补贴。

  《补充措施》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作补充和修订的事宜按照《已有措施》执行。具体申领程序及要求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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