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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试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16:51:12 发布单位:本网 阅读次数:-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空港惠企政策的落实,带动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以下简称机场综保区)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穗空港规字〔2022〕2号)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机场综保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或机构;企业在机场综保区内开展进出口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本区统计;企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且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二、申报事项及注意条件

  (一)仓租补贴

  1.申报事项。对承租广州空港经济区内仓库、厂房,所开展业务符合机场综保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且实际开展业务年限满一年的企业,给予每月10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请仓租补贴的应为2023年1月1日以来承租的广州空港经济区内仓库、厂房,且该仓库、厂房所开展业务符合机场综保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享受补贴租金补贴期间,租用仓库、厂房应为自用,租用仓库不得出(转)租,违反规定应退回已获得的资助;

  (3)租赁时间范围以经属地街道备案的租赁合同上的租赁时间为准,奖励当年的补贴为政策有效期内一个自然年内的实际租赁月份;

  (4)具体面积以经属地街道备案的租赁合同载明的面积(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为准,租赁面积应大于200平方米(含);

  (5)租金补贴范围只限实际场地租赁费用,不包含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

  (二)AEO高级认证补贴

  1.申报事项。鼓励企业提升通关信用等级,对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

  (三)科技创新奖励

  1.申报事项。对机场综保区内新认定的省级或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经广州空港委综合评定后,按项目建设的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新认定的省级或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可申请该奖励。

  (四)创新平台奖励

  1.申报事项。鼓励企业在机场综保区内建设符合重点产业规划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备案的国家级、新认定的省级和广州市众创空间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场地租赁和维修改造、服务平台建设、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宽带接入、创业培训等。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2)补助对象为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运营机构。

  (五)中港车奖励

  1.申报事项。鼓励企业设立机场综保区与港澳机场空运货物的快速陆运货物通道。对经口岸管理部门认可的经营企业给予陆路运输每班次货车补贴300元,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中港澳车运营业务,车次计算是指一辆跨境货车从境外出发,按照“香港/澳门--广州--香港/澳门”走完整个闭环流程;

  (2)一个车柜对应多个进出口主体的情况,不予支持;

  (3)企业《报关单》《备案清单》中“进/出境关别”须为广州机场(5141)。

  (六)商标注册奖励

  1.申报事项。对在境内外注册自有商标,并有跨境电子商务业绩的企业,按实际注册费用的8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文书(以成功注册时间为准);

  (2)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

  (3)申请人相关信息均以商标证书上的权利人、国别、地址(应在机场综保区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

  (4)本政策补贴仅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资助,不包括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相关业务所生的费用;

  (5)企业年度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七)认证服务费用奖励

  1.申报事项。对出口产品通过国际认证、具有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并有跨境电子商务业绩的企业,按相关认证服务费用的8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际认证证书(以成功注册时间为准);

  (2)主要包括邓白氏注册服务、SGS、TUV、BV等国际认证,并具有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 

  (3)企业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八)海外仓奖励

  1.申报事项。对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的企业,单个公共海外仓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仓储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经营满一年、且用于服务跨境电商企业的,按仓储设备投入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租赁海外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满一年的,按实际租赁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专项条件及注意事项。

  (1)自建或租赁海外仓满一年以上;

  (2)2023年1月1日以来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公共海外仓;

  (3)自建单个公共海外仓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仓储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或租赁公共海外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4)租赁费用补贴范围只限实际场地租赁费用,不包含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限。2023年度政策集中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通知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适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穗空港规字〔2022〕2号)的企业,此次未申报的,后续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各申报事项的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其中,共性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均要提供,个性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申请事项的要求准备。

  (三)申报方式。申报企业请按本通知要求向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编制材料目录简装成册(一式叁份),并将整套申报材料扫描(pdf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gzkgwbsj@gz.gov.cn)。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020-36067869(委保税业务管理局)。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受理地址: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大道9号空港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园A4栋二层),咨询电话:020-36067509。

  五、其他要求

  (一)符合本申报通知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上级部门扶持政策的,资金来源与本通知不重复的,可叠加享受资金扶持(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申请单位总支出金额);资金来源与本细则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报通知中涉及支持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支持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

  (三)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申报单位承担。

  附件:

        1:政策奖励申报材料清单.docx

   2:____年度《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重点产业扶持政策(试行)》政策奖励申请表.docx 

  3:企业陆路跨境运输费用补贴申请表.docx

  4:企业陆路跨境运输情况明细表.docx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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